市供销合作总社与出资企业负责人签订聘用协议
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6月12日上午,市供销总社副主任何丽影同志主持在市供销总社11楼会议中心举行了简单而隆重的签约仪式,市供销总社与出资(全资)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约聘用。
市供销总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喻自觉同志代表市供销总社理事会分别与出资企业董事长、全资企业总经理签署了新的劳动合同、2012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资产有偿使用合同等文件;公司制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签署新的劳动合同、2012年度的经营目标责任书等文件。喻书记还对本次参加签约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他指出:本次签约仪式标志着市供销总社在出资企业法人治理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各方责权利基本明确,出资企业的改革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各出资企业负责人一要做好勤政,按照已经定下的方向,不断创新推动发展。二要做好廉政,一定要有较强的制度意识,按责、权、利的要求,落实好承担的责任,并要有自律的意识,坚守底线,模范遵守各项制度。
市供销总社领导,各出资企业公司副职以上干部,机关部分人员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