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泸州市安监局副局长周宇带领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组在合江县政府、县安监局的陪同下到泸州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泸州公司副总经理王跃平、总经理助理李润民、综合科科长雷高琼等陪同检查;李助理向检查组汇报了泸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组一行查看了泸州公司安全生产监控记录,现场抽问制冷工对吉林6.3、上海8.31事故吸取教训的情况,检查了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制冷机房的液氨储罐、消防设施、排风设施、用电、氨气浓度报警仪、应急设备设施、人员上岗资质等进行详细督查。
检查组通过检查对泸州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表示肯定,同时对泸州公司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二,要加强从业人员岗位危险知识和职业危害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坚决遏制职工三违行为;三,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涉氨重点环节、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四,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切实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