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了对涉县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批准自2005年8月25日起对涉县核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2005年第119号)。
保护范围
涉县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北省涉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涉县核桃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建议的函》(涉政呈[2004]4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北省涉县所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绵核桃。
(二)栽培管理。
1、建园:土层厚度在1.5米以上,质地疏松,保水、透气性良好的土壤、沙壤土,pH值6.5至8.0.
2、栽培技术:在苗木落叶后至土壤封冻前,选用二级以上,且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的优质壮苗;树形以开心形为主,主干疏层形为辅;在干旱地区覆草。
(三)采收与果实处理。
1、采收:在核桃果实的青果皮由绿色变为黄绿色,而且约有1/4的青皮自然裂开时采收。
2、果实处理:采收后及时脱去青皮,果面及时用清水漂洗,晾晒使坚果含水量降到8以下。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果实中等大,果顶平钝,基部圆滑,种仁饱满,壳皮较薄,黄褐色,无光泽,麻纹明显,但不深刻,缝合线微隆起,内隔壁不发达,取仁容易,风味浓香。壳厚1.5mm左右。
2、理化指标:含油量大于等于60,含人体必须脂肪酸――亚油酸、亚麻酸77以上。出仁率≥45,空壳果≤2,破损果≤0.1,黑斑果≤0.3.
专用标志使用
涉县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