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森乳业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保证守法生产经营,保证生产的食品质量合格、安全,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美森乳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2、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3、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4、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5、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符合GB2760规定,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6、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 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7、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8、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9、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美森乳业将严格生产管理,加强质量控制,主动接受监督,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