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我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月10日,在全市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上,企业代表山东顺香斋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尊迎作出承诺。生产企业成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人。
过去,我市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过多地强调部门监管责任,不遗余力地去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忽视了制约质量安全的主要矛盾——— 企业。当前,我市企业数量众多、情况复杂,特别是起重机械、冷库、电梯等特种设备数量持续增加,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风险系数明显增大,增加了质量监管的难度,加大了保障质量安全的压力。此外,政府部门过多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近几年,通过在食品企业和特种设备企业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试点,有力强化了企业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也有效落实了监管责任。去年,全市工业产品国家抽样合格率为66.7%,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食品合格率为84.9%,在全省17个地市中名列第三。
“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产品质量如何,关键是看生产者如何生产,抓住了企业主体责任就抓住了质量的牛鼻子。”市质监局的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