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由河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建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曹振义带领检察院考察组在临城县委副书记郭建军、政法委书记刘炳等相关领导陪同下,实地考察了河北绿岭庄园食品有限公司。考察组先后考察了公司展厅、深加工生产车间及万亩核桃基地,参观期间与企业领导进行会谈,并听取了工作汇报。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建明表示:河北绿岭庄园食品有限公司能够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生产,有完善生产档案记录及质量控制体系,这是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企业生存的保证。他对我公司的管理制度严明、设备先进、产品科技含量高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企业在今后的发展中要加大开拓,努力进取,搞好研究,找准产品在市场的准确定位,不断壮大、不断发展。
史建明指出,绿色食品产业作为全省重点推进的十大产业之一,不仅是现代化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现代农业“八化”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希望河北绿岭庄园食品有限公司,继续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一是要搞好龙头--基地对接。采取“政府主导、企业拉动、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地建设,扩大基地总量和规模,确保绿色食品企业加工原料的需求。二是要拓展大市场。根据绿色食品的市场定位,在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中心城市建立窗口,逐步形成具有辐射全国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黑龙江绿色食品销售网络。三是要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推动由部门监管向社会监管拓展,由“证后”监管向全程延伸,实现“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