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首届“着名商标”认定结果揭晓:根据《武汉市着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经商标所有权人自愿申请,企业自愿申请、工商部门审查并公告、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等程序,“葆春”等191件商标获得该称号。
市工商局介绍,并非所有武汉市所属企业都可申请着名商标,《武汉市着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市着名商标的认定应当具备七个“硬条件”:一、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3年;二、商标所示商品(含服务,下同)在本市生产、经营;三、商标所有人在本市纳税;四、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认知度;五、商标所示商品近3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一般居本市同行业前列;六、商标所示商品的质量稳定;七、商标所有人具有所持商标的使用、管理、保护和宣传措施。
“葆春”用20年的时间打造出一个深得消费者信赖的品牌,产品全部通过了绿色食品认证、ISO9001 /ISO14001/HACCP三体系及QS认证,葆春牌鲜王浆先后获得了“全国质量信得过食品”、“湖北省名牌产品”、“国产保健食品”等殊荣。市工商局称像“葆春”、“汉口精武”等品牌不仅在本地市场具有很高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在全国都享有盛誉,获评“武汉市着名商标”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据了解,“武汉市着名商标”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该商标将享受到国家“驰名商标”的特殊待遇,可以得到全国范围内的保护。“葆春”共有2件商标被认定,分别为“葆春及图”(商标注册号:384540、1173857)。这意味着,今后任何企业和个人想用如“葆春”等武汉市着名商标的字及图案作为企业名称或商品名称,都将会受到工商部门的严肃查处,哪怕是打擦边球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