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豆浆、豆粉、龟苓膏等人们便想到冰泉,因为它是我区着名的商标。但是当你看到冰泉百分百商标时,会不会误以为冰泉出了系列产品呢?正是加上了百分百这个修饰词,让广西梧州冰泉实业有限公司打起了3年多的商标保卫战,而且直到近日才尘埃落定。
广西梧州冰泉实业有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豆浆晶系列产品生产基地,也是冰泉品牌的创始人,早在1995年11月就获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批准,注册冰泉商标,注册号为第147742号和第1029634号,使该商标成为冰泉公司巨大的无形资产。
2001年,冰泉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第787期《商标公告》上发现一通过了国家商标局初定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与冰泉商标极为相似,只是在冰泉之后加上百分百两个类似于修饰的字,而且商标使用的商品也包括豆浆、豆粉、龟苓膏。冰泉公司立刻意识到,有人想搭乘冰泉品牌的顺风车。
经过进一步了解,该商标全称为冰泉百分百,注册号为1634926号,申请人是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百芬百食品有限公司。冰泉公司认为百芬百食品公司申请注册的冰泉百分百商标,带有模仿性,极易造成消费者的误任和混淆,并且商标使用在同类的豆粉、豆浆、龟苓膏等商品上,如获得注册必定侵犯冰泉公司冰泉商标申请在先的权利。为此,冰泉公司立刻作出反应,委托广西商誉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经多方调查,终于在今年9月,国家商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作出裁定:裁定被异议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百芬百食品有限公司)第1634926号冰泉百分百商标在豆粉、豆浆、龟苓膏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不予以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