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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品牌   2014/4/12

--热烈祝贺晨冠乳业名列上海首批获得生产许可证乳企

为推动我国乳制品行业规模化发展,提高行业质量安全水平,2010年9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2月底前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重新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2010年11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要求现行所有获得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企业,应当在提交能够证明其满足《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规定相关文书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重新提出生产许可申请。至2011年3月1日起,凡未重新获得生产许可的,依法停止生产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产品。

2011年1月18日,晨冠乳业成为上海首家通过国家工信部工业产业政策验收的乳品企业。

2011年1月30日,晨冠接受来自上海市生产许可审查组(QS审查)的现场审核,并顺利通过。

2011年3月14日,首批获得上海市质监局重新核发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和“乳粉(调制乳粉)生产许可证”.

晨冠乳业此次能够顺利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和把关,说明晨冠在生产设备、检测水平、技术工艺、人员配置等各方面具备过硬的实力,同时具有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顺利获得QS证,更充分肯定了晨冠“以质量为生命”的经营理念。

晨冠将以此为契机,坚持“安全营养、科技创新、精益求精、永无止境”的质量方针不动摇,继续一如既往将“质量安全”打造成为企业第一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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