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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清单发布,食品饮料税率15%

食品饮料招商 政策法规 2016/4/1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配合4月8日《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正式实施,跨境电商平台和“海淘族”正式告别免税时代。

这意味着今后只有清单上的商品能够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新税制来进口,清单之外商品仍执行一般贸易税收政策或行邮税政策。

四项重要变化

1、清单内商品按新政赋税,清单外按一般贸易模式。正面清单内主要食品包括配方奶粉、进口果干、橄榄油/亚麻籽油/芝麻油、鱼油/维生素等保健品等。其中,奶粉、保健品需已依法注册/备案;

2、进口食品告别免税,综合税率提至11.9%.根据新规,交易单价较低的进口食品综合税率将由原来的0%(应交10%行邮税,但一般少于50元,故免征)升至11.9%(按新规,单次交易限值2000元以内商品关税暂设为0%,按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税,而食品一般不适用消费税,故约为17%*70%=11.9%);

3、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万元,而此前并无规定;

4、不属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及无法提供电子信息流的跨境电商商品,按现行规定(征行邮税)。

对国内食品品牌形成两方面利好

新实施的进口税改新政,对跨境电商影响极大。对食品饮料行业,影响的在于乳制品行业。特别是进口奶粉严格实施配方注册制,跨境电商将不能销售未经注册的进口奶粉,这部分市场份额预计在150-200亿,叠加近期出现的奶粉仿冒事件,线上严打奶粉不规范销售是必然的,国产和正规进口奶粉将受益。

对奶粉及保健品而言,税收提高为其次,关键在于能否进入清单,预计将整体利好细分国产龙头。

1、对于单价相对较低的进口食品,无论是否列入清单,税率均将提高,但清单外商品赋税将尤为加重(需缴纳关税及17%增值税),电商平台将大概率加价,分流部分对价格及时间敏感群体选择性价比更高的国产龙头品牌;

2、新政强调应注册未注册进口配方奶粉、及依法需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如保健品)为列外名单,与新食安法遥相呼应,如是相当于在线上对进口奶粉、保健品再添一道枷锁(新食安法已规定未获注册/备案的相应产品不能在线下销售),行业格局将继续迎来洗牌。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于保健品、乳制品等进口冲击的重灾区而言,此次跨境电商新政和“正面清单”的颁布或将在两方面对国产品牌形成利好:

1、从价格上看,母婴产品、保健品等低价个人消费品免税时代终结,跨境进口产品价格优势弱化;

2、从品类上看,“正面清单”严格限制进口商品品类,监控更加严格,国外产品的替代冲击减弱。

新政对商品归类的影响

众所周知,按照现行政策的行邮税进行征税时,我们只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的简单归类原则即可轻松确定税率,而这个归类表仅是按照食品饮料、酒、烟草、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等27个大类分成了27个税目及对应税率。

以进口奶粉为例说明一下跨境新政对商品归类的影响。奶粉,是以天然乳为主要成份,再根据销售对象的区别,采取不同的生产工艺,添加不同的配料和添加剂,由此使它们可能归入不同的税目。

如:归入税目04.02的婴儿普通奶粉(优惠关税税率为10%)、归入税目19.01的婴儿配方奶粉(暂定税率为5%)、归入税目21.06的无乳糖奶粉(优惠关税税率为20%)等等,都要依据具体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成份比例来确定正确税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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