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苹果醋引起的“血案”,调料与饮料之争

食品饮料 行业动态 2016/6/14

苹果醋是可以喝的饮料还是可以吃的调料,这是一个问题。近日,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7被告的一场纷争,把苹果醋到底是饮料还是调料这个话题推进了人们的视线。

我国的标准已经从原料和生产工艺的角度对苹果醋饮料进行了定义,但在国外,苹果醋以及其他果醋更多的身份标签是“调味品”,这与国内主要将其作为功能性饮料消费的市场状况大为不同。

究其原因,高居不下的价格和固化的消费习惯是苹果醋“调料之路”上的绊脚石。

调料与饮料之争

苹果醋究竟是饮料还是调味品?近日,《南方都市报》报道称,原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安海纳百川饮品有限公司等7被告此问 题争论不休。佛山海天认为,7被告共同生产、销售印有“海天”商标的苹果醋,侵害了其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佛山中院判令7被告共同赔偿520万 元。

对于佛山海天的指控,被告辩称,苹果醋是饮料,与佛山海天生产的调味品不是类似商品,不构成商标侵权。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尚未有定论。

对于佛山海天指控,被告答辩称,根据工商局分类,被控侵权的苹果醋产品属于第32类商品,即不含酒精的饮料,可以直接饮用;而佛山海天 的商标均指定在第30类酱油、醋等商品上使用,属于调味品,不能直接饮用。被控侵权产品与佛山海天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在性质上、功能、制作工艺上有本质 的区别。因此,涉案产品“苹果醋饮料”的生产、销售不构成侵犯佛山海天的商标专用权。

对此,佛山海天回应称,涉案苹果醋产品,原来主要作为调味品,近年来因醋饮料概念的普及,加水稀释之后的苹果醋逐渐为饮料产品被人接受,因 此,苹果醋兼具调味品和饮料的性质,二者实质上为类似商品。其次,有证据显示,佛山海天很早已经推广涉案饮料性产品,在推广时有两种醋,一个为调料醋一 个为饮料醋,所以被告在其产品上加一行“饮料”二字,并不能排除佛山海天的产品与被告的产品在使用功能上的相似性。

苹果醋:既是饮料也是调料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该如何擦亮双眼予以甄别呢?

记者查询2014年9月30日发布、201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苹果醋饮料标准 《苹果醋饮料》GB/T30884-2014后得知, 该标准对苹果醋使用的原辅料、特征性有机酸进行了规定,明确提出不得使用粮食等非苹果发酵产生或人工合成的食醋、乙酸、苹果酸、柠檬酸等调制苹果醋饮料。

可见,国标已经从原料和生产工艺的角度对苹果醋饮料进行了定义。

而从消费者角度,正如上述案件中所提到的,区分饮料和调料主要是看“能不能直接喝”,能直接喝的,是饮料,不能直接喝的,是调料。

但也正如海天所辩称的,苹果醋可以当作饮料直接喝,也可以当做调味料。可见,苹果醋是一个游走在饮料和调味料之间的边缘产品。

消费者不拿果醋当调料

抛开苹果醋是饮料还是调料的纷争,很多消费者其实对果醋(以苹果和其他水果为原料制作的醋)还知之甚少。

不过,据记者了解,在国外,特别是欧美、日本等发达,已经出现了很多种类的果醋调味品、果醋保健品等产品。人们已习惯将果醋作为调味品,并且可根据自己的口味以及食品的配料要求选用不同类型的特制果醋。例如,西式泡菜、西式沙拉都用到果醋。

数据显示,在发达工业,每年每人平均消费2升醋。日本在上世纪70年代末将果醋纳入标准,果醋生产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并于上世纪80年代掀起 保健醋热潮,仅在1982至1986年5年间至少有39种62个品牌的新品果醋上市,果醋经常名列热销食品“金榜”。

值得注意的是,苹果醋以及其他种类的果醋所热销的这些,都将果醋定义为一种“营养、保健型调味品”。

但在我国,苹果醋是作为饮料首先走进人们视线中的。

据业内人士介绍,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曾掀起过一段时间的醋酸饮料热,醋酸饮料被誉为是继碳酸饮料、饮用水、果汁和茶饮料之后的“第四代”饮料,有的厂家开发过葡萄醋饮料,但是由于当时价格昂贵以及人们消费观念等种种因素,没多久便销声匿迹。

经过十年的技术储备和市场开拓,果醋市场逐步进入轨道,但逐渐被消费者接受的苹果醋,其标签多为“功能性饮料”,并非调料。

但记者在市场发现,在我国,苹果醋饮料和苹果醋调味品还是分别有不同的产品。

国内市场大多数的苹果醋产品是饮料,苹果醋调味品很少,并且还未形成气候。

与其它粮食醋调味品相比,苹果醋调味品的市场价比粮食醋高出2到5倍。例如美国精美食品公司生产的意大利香草醋的市场零售价为68.5元/ 瓶(330毫升),而国内醋产品线异常丰富,各地市场都已经被相应的品牌稳稳占据,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也早已养成,短期很难改用高价的苹果醋调味品。

保健醋仍“路漫漫”

由于苹果醋的“调料之路”有些坎坷,作为饮料杀入饮料市场也缺乏一定的优势,国内已经有个别醋生产厂家另辟奇景,推出了苹果醋保健品,主要侧重于醋的医疗保健功能,其价格较调味醋高出一大截,利润空间较大。

不过,山西某陈醋厂家总经理告诉记者,各厂家都非常谨慎,一是保健品市场产品种类繁多,竞争激烈,产品质量相差悬殊;二是在消费者心中醋只是传统的调味品,生活习惯及观念的转变还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引导,风险较大。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对该项目感兴趣 免费咨询
  • 您的姓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微信:
  • 回访时间:
  • 代理区域:

隐私权相关政策

更多资讯

点击或长按关注

上一篇:用勺子吃西瓜,你OUT了! 下一篇:国内环保部门发布水污染防治法

相关资讯

相关产品

招商企业

商机快递

好妞妞食品饮料招商网

好妞妞,招商牛! 找产品、招代理,有我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