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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业变相竞争 娃哈哈变“娃恰恰”食品安全让人担忧

食品饮料招商网 行业动态 2014/2/14

“山寨”食品横行乡村令人忧

娃哈哈变“娃恰恰”康师傅变“康帅傅”

春节期间,过期食品翻新登场,假冒伪劣食品扎堆横行,一些在大城市里几乎无处遁形的“问题食品”,却在农村市场上横行无阻,令人堪忧。2月8日,甘肃省食药监局率先“出招”,矛头直指农村“问题食品”.

过期、伪劣食品扎堆农村

春节长假过后,多名回家探亲的同事、市民反映,在老家一些县区农村的小卖部、集市,不同程度存在销售仿名牌“山寨”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现象。

据谢×军先生讲,在定西市渭源县某村的一个小卖部,柜台上堆着大包小包的小食品。售货员介绍,这些都是儿童喜欢的“零食”.然而,在这些小食品的包装上,既看不到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也看不到生产许可证号,纯属“三无”食品,其中有的小食品价格不到2毛钱,这些廉价的小食品很难令人“放心”.

这些被当地孩子称为“辣的”、十分招他们喜欢的“豆制品”,价格特别便宜,大概3毛钱2袋。这种小食品包装十分简单,透过包装可见“豆制品”上覆盖着辣椒面和味精颗粒。多位孩子家长告诉他,这种小食品在多数农村小卖部有售,家长不让孩子购买,但是根本管不住。

在镇上一个小卖部的货架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各种食品。他和儿子买了一些散装蛋糕。进家门之前,儿子想看看蛋糕有没有碎掉,结果让他看到了部分蛋糕上发霉的“绿毛”.无奈之下,父子俩又返回那家小卖部退换。他发现,与那些有独立包装的过期食品相比,这些散装蛋糕、点心等食品的猫腻更多,更加令人难以分辨。

春节期间,回张掖市高台县某乡探亲的司女士说,她在村上一家小卖部购买饮料时,看到货架上摆放着多种饮料,便选购了两瓶。然而,当她回到家准备食用时却发现,其中一瓶已经过期近2个月了,另一瓶已过期近半年了。

“山寨”食品畅销乡村

春节期间,在一些偏远农村,出售过期食品的现象普遍存在。除翻新再登场之外,部分食品则被直接抹掉生产日期,明目张胆售卖。

记者发现,农村市场上还存在多种“山寨”食品,这些食品的外包装几乎和名牌食品一模一样,只是将名称稍作改动。据农村的弟弟、弟媳们讲,其实,他们经常能从电视上看到食品广告,也知道镇上、村上一些小卖部中有些食品是仿名牌的“山寨”食品,但是由于去县城需要走几十公里的路程,所以有时候只能无奈购买。

弟媳们说:“记得有一年大年三十,做好团圆饭后,去附近的小卖部买饮料,本想买娃哈哈营养快线,买回来才发现,是山寨食品娃恰恰。

不敢拿给家里的孩子喝,但母亲却说没事,称镇上都是这样卖的。”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仿名牌“山寨”食品包括饮料、方便面、饼干、糖果等,由于价格低廉,在农村市场十分畅销。如“脉劲”、“康帅傅”、“白事可乐”、“营养块线”、“汇原果汁”、“口渴可乐”汽水等在城市很容易被察觉山寨食品,在农村却有广大的市场,不法商家采用降低价格、改换包装名称等手段销售这些产品,令人担忧。

今年春节期间,在陇南市某县一批发市场一家主营副食的店铺,记者发现,既有的大白兔、徐福记,也有山寨的“小白兔”“徐记”,包装极其相似。而店主则表示,商品主要销往农村,山寨的七八块钱一斤,的三四十块钱一斤,掺在一起卖,一般不容易看出来。

甘肃出招整治农村“问题食品”

当前,农村食品市场“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和仿知名品牌的“山寨食品”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扰乱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2月8日,甘肃省食药监局率先“出招”,矛头直指农村“问题食品”.该局发出《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14年4月底,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村监管,解决当前农村市场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兰州交通大学一位姚姓老师认为,农村不应是问题食品的“法外之地”,更不应是监管选择性“失明”的理由。只有首先彻底堵住监管漏洞,让问题食品在农村无机可乘,同时各职能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多种形式,传授鉴别假冒伪劣食品的方法和维护消费权益的途径,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才能真正保障数亿中国农民“舌尖上的安全”.

也有专家表示,遏制“山寨”食品需要制度给力。治理“山寨食品”势在必行,但要使“山寨食品”得到有效遏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措施。要明确监管部门职责、赏罚分明,形成长效机制,使职能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又要联手合作,形成合力。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和追惩机制,哪一环节出了问题,追究哪个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2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春节后场新闻发布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高建邦介绍,继在全国率先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后,我省再次在全国率先出台《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电子追溯系统为基础,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为核心,实现食品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到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办法》要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落实“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追溯管理制度。商场、超市应设置食品消费查询终端,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网站应开辟查询窗口,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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