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们的饮食安全,不能只单单改善食品安全问题,饮用水的安全也需要加强改善和管理。为确保西藏区天然饮用水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严格市场准入,落实监督检查,适时跟踪抽检,加大宣传力度,稳步有序地推进全区饮用水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严格市场准入。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28家饮用水企业,从水源地保护到水质检验层层把关,认真开展核查发证工作,坚决把住“进门关”。
落实监督检查。按照风险等级,适时开展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通过宣传、培训、约谈等方式,强化企业责任和风险意识。
适时跟踪抽检。2015年对食品类(含饮用水)开展了300多个批次的省级监督抽检,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参与”的氛围,为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创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
2015年,食药总局先后对我区西藏冰川、圣地、珠峰冰川等多个饮用水品牌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为全部合格。此外,去年在开展省级监督抽检中也抽检了卓玛泉、珠峰冰川、西藏冰川、夏木拉、卡洛圣水、大昭圣泉、岗仁波齐、藏域圣水、娃哈哈等多个品牌的饮用水,抽检结果为全部合格,确保了饮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