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买食品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但是关于食品的安全问题还是值得大家深思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湖州市针对网购食品安全问题是如何治理的。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对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持续提升。10月1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法律责任做了进一步细化。
《办法》实施至今已有一个多月了,各大餐饮外卖平台上的商家们做到“亮证公示”了吗?除餐饮外卖外,还有哪些网售食品经营需严格管理?网售食品安全还有没有监管“盲区”?此,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展开了走访检查。
“安全承诺”助力“亮证公示”
执法人员打开美团外卖平台,输入区域位置“湖州”,点击“美食”栏目后,页面上跳出众多餐饮品牌。执法人员随机选择了一家网店,网友评分为四星半、月销量1200多单。进入店面主页后,点击“详情”“商家营业资质”后,跳出了印有“美团外卖”水印的营业执照图片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图片。营业执照图片上显示该店地址为港湖花园12号营业房,经营者名叫罗景行,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该实体店进行信息核实。“我们入驻美团三四年了,之前不需要上传证照,去年美团要求我们将证照上传的。”罗景行告诉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按照综合排序点击了前20家网店,除个别餐饮网店只有营业执照的照片、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照片外,绝大多数网店均上传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照片。
另外,执法人员还抽查了“饿了么”外卖平台,在此平台点击网店“商家”选项,地址、营业时间、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一目了然。执法人员查看了前20家餐饮单位,证照全部齐全。
负责湖州片区管理的美团点评李姓工作人员告诉执法人员,《办法》的出台,对线上平台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接下来,他们将探索第三方平台与当地监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严格审核入驻商户,完善自身监管和审查机制。“运营过程中很难完全排除个别不法商家伪造证照、浑水摸鱼的情况。接下来,我们将陆续进行抽检,也希望消费者在发现证照不全或存在虚假证照时,及时通过平台公布的投诉举报渠道与我们联系。”李姓工作人员说道。
据了解,外卖平台有相对规范的运营环境,与湖州市近年来强化网络订餐平台交易监管密不可分。湖州市吴兴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络经营监管科负责人透露,今年以来,该局与多家第三方交易平台签订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各网络订餐平台加强食品安全规范,建立入网餐饮单位信息审查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并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现场核实,规范订餐行为。要求各餐饮单位在网页醒目位置公示电子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地址、配送时间等相关信息。
今年以来,吴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内入驻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餐饮单位开展了30余场不定期突击检查,加强对现场卫生条件、餐饮服务人员身体健康状况、食品原材料质量的监管检查。
发力“家厨共享”监管
如今,蛋糕、面点、海鲜等私房菜风靡微信朋友圈,但因其生产、销售、储运等环节缺乏监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由于缺乏经营资质,游走于合法与非法边缘的家厨共享模式备受争议。
执法人员在走访检查中发现,大多数此类微商没有线下实体店,一般在家庭厨房进行家庭作坊式加工。“做微商本来规模小,要是出去租店铺不划算了,没有适合的场地,各类证照也拿不到。”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私房美食经营者告诉执法人员。
有些做得规模较大的微商正在积极整改,如某私家烘焙品牌的朋友圈有6000名好友,生意十分火爆。“新的《办法》出台,对我们触动挺大的,我们正在物色店面,打算年底开实体店,到时候一定会办齐证照的。”该私家烘焙经营者说。
在此次走访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广大私房菜经营者,在没有取得健康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网上售卖自制食品属于违法行为;并督促各经营者落实相关证件的办理。下一步,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办法》中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网络购买食品,应认真查看供餐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信息,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切勿选择无证无照、无实体门店、证照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供餐单位。此外,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购买食品,应保存交易记录,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食用后出现不适,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依法主动维权。
着力探索治本之策
湖州市一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坦承,突击检查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如何更好地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平衡商家的生存空间,尚需要逐渐摸索。
湖州市法律工作者倪先生则表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兼具信息服务平台和食品交易平台的属性,首先必须具备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于平台来说,经营环节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很难时时把控,所以需要加强在源头资质认证上的把控。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此外,倪先生建议,对于线上餐饮服务平台的行业规范,可采取前置行政许可的办法,而对于家厨的监管,可将其视为个体经营者而要求其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今年以来,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肉制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等一系列清网行动,及时发现入网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共检查第三方交易平台14家,约谈第三方交易平台5家;约谈餐饮单位负责人72人,网上检查餐饮经营单位612户,实地检查餐饮经营单位1126户,取缔无证入网餐饮单位10户。
湖州市还进一步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建立健全网络订餐投诉处理制度,要求第三方平台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邮箱等消费者投诉方式,并加快完善消费者和入网餐饮单位纠纷处理机制。
对于存在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集中或者诚信记录不良的餐饮单位,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责令第三方平台暂时或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鼓励第三方平台在消费者因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赔偿要求时,向消费者先行提供赔付,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