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儿童食品快速发展,市场规模潜力巨大,不少食品商家赚钱无底线,乱打“儿童牌”,在多类食品上标注“儿童”二字并大肆宣传,高价出售。有的孩子家长很容易被“儿童专用”“幼儿”之类的字眼所忽悠,不计成本地抢购。这些所谓“儿童食品”一般包含“四多”——多添加剂、多糖、多盐、多油,给孩子带来健康隐患。
对于3周岁以上的低龄儿童,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更没有明确的“儿童食品”定义。有研究显示,在日常零食消费方面,儿童的消费量要比家长的消费量平均高出2倍~3倍。食品添加剂来说,儿童每日摄入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有10多种,最多的有50多种。
在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时,是以体重60公斤的成人为参考,在婴幼儿和成人之间的儿童群体,没有允许摄入添加剂的具体标准,其添加量没有考虑儿童身体的安全因素。而在儿童食品的标签标示方面,标准与法规也很少,目前只有果冻一个标准规定了产品标签要标示食用安全警示。
值得关注的是,儿童的身体尚未发育成熟,排解能力差,倘若按照成年人的标准摄入添加剂,无疑给儿童健康带来风险。因此,向儿童提供的食品不管在安全性和营养性方面,都应该有更为严格的标准。有关部门应针对儿童食品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不断提高标准、行业标准的科技含量、实用价值,充分满足行业发展和社会大众的需求。
当务之急,是针对3周岁以上的低龄儿童经常食用的食品,制定更为严格的安全标准,要求生产厂家在生产“普通版”的同时推出“绿色儿童版”,以供儿童和家长选择。“绿色儿童版”食品可以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应该更少,允许添加的限量水平应该更低。
还应尽快出台规定,要求在真正适合儿童消费的休闲食品或饮料上有醒目标志,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中写清楚成分并标注配料表,明确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和能量值等情况,以帮助消费者作出正确选择。此外,应进一步完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增强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而建立儿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