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1 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消费;
2 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
3 提供外送服务的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服务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根据消费者订单和食品安全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
惩处
对于违反办法的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所得3倍以下罚款,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信访监办不力要被追责
《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规定
1 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在收到初信初访事项后,应在15日内交送有权处理机关或报送有关领导,并对具备回复条件的信访人以电话、书面等形式反馈;
2 对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事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应在网上公开,以便信访人查询评价。
惩处
对应受理却未受理、不反馈结果或不执行处理意见、群众评价不满意且引发重复走访、越级上访等问题的事项,信访部门将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向有关地方和部门提请追责。
能耗不达标暂停项目
《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
规定
1 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且统计新能源乘用车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超过6.9升/百公里的乘用车企业,将进行公开通报;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乘用车企业,将暂停审批产能投资项目;
2 对于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不履行达标承诺的乘用车企业,将在海关通关审核、进口检验、生产一致性核查等方面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