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刚刚报道了开封市一家民营饮料企业“傍名牌”生产销售问题饮料长达五年的新闻,该公司售假网络之广、涉事时间之久值得让人深思。该企业被曝光之后,涉事大量问题饮料被查封,转眼间不知去向,记者采访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给出的答案竟是该企业证照齐全,查处难度较大。难道,真的这么难吗?
这家民营饮品企业“傍名牌”生产销售问题饮料长达五年之久,生产的饮料销往全国各地,其不仅违反了商标法,还造成了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而有关监管部门却以其证照齐全为由,不予查封,对制假饮料企业真的“无法查封”吗?
该企业“汾兰和其正”系列饮料销售网络遍布全国。有经销商介绍,仅在内蒙古赤峰市,铺货量已达70%.从2010年至今,如此明目张胆“傍名牌”行为已经存在5年时间,工商机关为何没有发现?开封市工商局金明分局局长杜艳辉说:“主要他们生产的这些产品不在开封销售,未曾发现。”是真的“未曾发现”,还是发现了不想管?
当地食药监部门对生产企业下达的整改通知书上显示,“食品加工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卫生需求、厂房场所”,“三防不达标”.然而该企业却具有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仅凭这样的生产条件是怎样打通层层关卡的?其实,这些问题的出现,统统源于有关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源于监管执法不严。
民以食为天。党和历来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9日下午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而我们的一些监管部门却没有认真落实“4严”要求,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究其原因,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观念,错误的经济发展观和政绩观,让他们对一些企业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应建立健全的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真正让监管部门承担起监管职责,让工作人员真正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