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在朋友圈里卖食品,那你得先开个实体店!微信普及了,朋友圈更是火了,朋友圈里售卖的自制食品、私房美食、农家食品,靠着“无添加、”的口碑,颇受消费者青睐,不过好景似乎不长了。
12月1日起广西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网络销售食品提出了新的规定,无实体店的网络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将朋友圈里的食品买卖纳入监管范畴。这是否会对网络自制食品经营产生冲击?网络食品经营者该何去何从?
微商变店商?新规提出准入条件
众所周知,网售食品门槛低,与实体店相比还有成本上的优势,因此风生水起,但之前网售食品一直存在监管空白。
最近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还对网络经营者进行了分类,分为有实体店和无实体店两类,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准入条件。
有实体店且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想做网络销售,还要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供许可机关审查。
没有实体店,只有网店的,贮存场所视同经营场所,要经过食药监部门的现场核查,对存储条件、食品来源等进行监管。还要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供许可机关审查。
也是说,有实体店的可以自产自销,没有实体店的网店,不能自制食品,只能当分销商。
对微商而言,最关键的是这一条规定: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热食、冷食、生食、糕点、自制饮品等)及散装熟食销售。这意味着,风靡朋友圈的自制鸡爪、鸭脖、蛋糕、甜点等食品,想继续在网上卖的话,得先开实体店。
开店或放弃?微商们有点纠结
微商也有不同的性质,有些是分销商,也是卖现成的,如面膜、化妆品、包装食品等;有些是卖自制食品,如鸡爪、鸭脖、蛋糕、饼干、甜点等,自己制作的食品通过朋友圈售卖,买家通过微信下单,卖家送货上门。
王女士做微商已有一段时间,刚开始纯粹凭爱好做甜点到朋友聚会上和大家分享,朋友们觉得味道不错,建议她多做一点放到朋友圈里卖,朋友们帮着她转发和推荐,慢慢地,很多人通过微信预订,生意越做越好。
王女士说,起初做微商是因为门槛、成本低,把甜点照片在朋友圈里一发,有订单了,不需店面租金、水电等成本,而且时间自由,有空了多做点,没空少做点。
如今新规开始执行,王女士开始想着如何“转型”,正在寻求合作。她想找朋友的甜品店或者食品店入股,取得网络经营资质,这样一来她可以继续做微商,还可以为店里提供一些现货,也是不错的选择。
芳芳是私房蛋糕微店的店主,生意一直不错,朋友们也鼓励她开实体店,说如果想做大,做成公司、企业的类型,得开店,业务才能扩大。刚好遇到新规出台,要求网络销售自制食品得先有实体店。
芳芳表示,政府出台的法规,她是举双手赞成的,对微商而言,合理的监管也是必要的。芳芳准备租店面,申请执照,线上线下同时开工。
有的微店店主觉得,如果必须有实体店才能在网络销售自制食品的话,无疑是将原来的微商变成店商,增加了店面、人工、水电等成本,光店面租金是一笔不小的 开支,而且在网上卖食品靠的是口碑和品质,原材料成本高,货真价实,如果把这套东西搬到店面,那变成赔本买卖,很多微店未必能“撑”得住。
在采访中,不少微店店主持观望态度,因为新规刚出台,具体实施还不太明了,也没有微商转型的案例可供参考。有的微店店主表示,如果只能选择开店的话,会放弃自制食品,转投其他行业。
如何有效执行网友们表示担忧
实体店有地址,可随时检查,但朋友圈卖东西该如何监管?不少市民对新规能否切实有效执行表示担忧,网友们也有话要说。
@梦茹是个北方姑娘_:朋友圈里销售的食物来路不明,万一出现问题谁来负责?我觉得这个规定靠谱。
@代号_949:线下食品安全都没法保证,线上我看更悬。
@扯扯更健康_GO:这种监管除了徒增卖家成本,对控制食品质量的作用能有多大?
@有濑喜欢:假如用这法例管理规范一下网上商店,对消费者和线上、线下商家都是一个福音。
@东东Pierre:不懂……连公开卖的奶粉都管不了,怎么监管个人煲个汤?
市民林阿姨说,别的不说,地摊、宵夜摊、早点摊等办过证吗?这些摊点都监管不好,网上的更难监管了。
市民李先生认为,在网上销售食品,不管是微信朋友圈还是淘宝,都涉及第三方平台,跨平台监管有难度,还需要相关部门和网络平台商互相配合,提供解决方案。
记者从玉州区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了解到,我市已开始受理相关业务,网络食品经营者若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等材料,到窗口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