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6年1月份开始甘肃省将在全省统一开展集中整治,遏制互联网领域食品药品侵权假冒行为,并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实施方案》,来进行全省的严肃监管。
《方案》明确,打击网上销售假劣食品药品,以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食品药品质量和市场秩序的侵权假冒行为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监管执法。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在制造加工环节,加强风险监测,净化生产源头;在流通销售环节,加强网络销售食品药品抽检,组织开展相关抽检并发布质量公告,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
《方案》明确,落实电子商务企业责任,加强对网络食品药品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和监测,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实施侵权假冒食品药品信息巡查清理及交易记录、日志留存,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配合其他执法部门反向追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侵权假冒食品药品经营者。同时,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通知—删除”义务,对利用网络服务实施食品药品侵权假冒行为的网络信息,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