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只要是关于发现不合格食品的新闻,基本上都是以食品下架结束。可是长此以往,食品安全还是不能够有效的得到管控,所以说,不合格食品不能再满足于下架,而应该采取一定措施。
据12月21日《阳江日报》报道: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飞行检查专项抽检结果,共抽检样品62批次,其中合格55批次,不合格7批次。阳西县南大东湖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春砂仁蜜饯上黑榜,其苯甲酸钠超标和标签不符合要求。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了解到,问题食品已下架。
“问题食品”天天有,寄希望于商家的良心发现和自律“觉醒”,恐怕无济于事。只有消费者有效防御,职能部门严格执法,才能更好地形成对食品安全的铁腕保障。
我们应该看到,当不合格食品被曝光后,消费者的“用脚投票”势必会“倒逼”商家迅速下架,但需要诘问的有两点:其一,涉及食品安全的何止蜜饯一种,岂能每次都寄希望于职能部门抽查“不合格”后发“通知”下架来消除隐患?其二,对尚未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可以下架并统一销毁,但对已经售出并吃进消费者肚子的食品,是否也该迅速启用召回和赔偿制度呢?
更为重要的是,面对“问题食品”,运动式地治理固然能在短时间内收效明显,但很难保证风头一过不再死灰复燃。因此,监管千万不能放松。另外,在教育引导、消费警示等方面,要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辨别力,才能减少“问题食品”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