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比起以前是大大提升了,可是现在人们所食用的食物却没有以前那么的绿色干净,在大家都认为进口食品安全的同时,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进口食品竟然有两个生产日期。
近日,市民邹先生来到某超市购物,并购买了20袋产自越南的“德越”牌芋头条。
“回到家后,我顺手拿起一袋看了一下,结果让我大吃一惊。”邹先生告诉记者,他发现食品包装袋的袋口和袋身上有两处十分清晰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是一年,袋口的生产日期显示为2015年5月6日,但袋身却还喷注着一个显示为2010年4月20日的生产日期。”
这让邹先生感到十分纳闷,他连忙对其他19袋食品进行了逐一检查,结果再没发现“双生产日期”现象。
“我担心这些食品是过期很久的产品,后来被人篡改了生产日期再上架销售。”邹先生越想越生气,第二天提着这些食品返回到超市,并找超市服务中心理论。
超市方将进行调查,并愿意协商赔偿
昨日上午,邹先生向记者展示了未开封的双生产日期的进口食品,以及购物小票。记者发现在该进口食品的包装袋上,袋口处标注有“2015\05\06-2016\05\05”的日期,而袋身处还标注有“2010\04\20-2011\04\20”的日期。
“按照袋口的日期,食品还在保质期内,但按照袋身的日期,这包食品已经过期快5年了。”针对邹先生的这一投诉,超市客服部经理尹先生首先表示了歉意。
“这种情况,我们在自查时也曾发现过一次,立即与生产方进行了沟通。”尹先生表示,经过交涉,厂方发来情况说明称,这类进口食品的包装袋属于环保包装,“也是进行重复利用的,在消毒处理时,没有去除过去的生产日期,但食品质量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这一说法,邹先生并不认可,对此,超市方表示将与生产方进一步沟通,并表示愿意与邹先生协商具体的赔偿问题。
看新闻学法律
食品“双日期”怎么处罚?
食品双生产日期属于虚假标注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行政处分及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