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到处都充斥着浓浓的年味,开始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不法分子也会利用春节期间售卖违规食品,如果有发现,广大群众可打投诉热线12331。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大,消费种类繁多,群体聚餐激增,是食品安全风险高发、易发期。而且这时也是鲜活农产品集中消费期,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较平时更为突出。为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强化自身管理,各地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消费安全,市民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合理消费。
如何保障食品安全?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把住原辅料进货关,通过眼观、鼻闻、手摸等感官手段和原辅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检验检测等措施,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在执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中,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因春节食品生产、供应和消费量较大,可能出现设备、工具、容器使用不足的情况,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满足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消毒措施。这期间要严防生产者带病上岗,尤其是患有痢疾、肺结核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应调离或调换工作岗位。
消费者在鲜活农产品的购买中,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要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虽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相互污染。
不仅如此,消费者在食用果蔬前,应浸泡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可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量;食用肉类时,要充分加热,以防病菌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餐饮服务者要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控制,严格清洁消毒,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年夜饭的单位,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一旦发生与本单位相关的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咨询热线,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蔬菜制品和调味品抽检不合格样品近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了1批次蔬菜制品和1批次调味品抽检不合格样品。此次,总局共抽检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类食品51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蔬菜及其制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12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绥芬河市维多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选真姬菇总砷超标;中国·沈阳惠成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惠成十十味(调料)铅超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企业所在地辽宁、吉林、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将调查整改情况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热线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