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覆盖了北京、天津等26个省市348家企业的355批次塑料购物袋。结果显示,有117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占到50%,涉及产品标识、最小厚度、印刷质量、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试验和封合强度等。其中,产品标识、最小厚度和印刷质量位居前三。
同时,在对113批次食品用塑料购物袋的卫生指标进行检验时发现,有5个批次不合格,主要是因为蒸发残渣(醋酸)、蒸发残渣(乙醇)和脱色试验(浸泡液)不合格。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处理,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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