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从加强业务培训、督促经营企业自查、开展专项检查等方面进行了整治,对全县17家茶叶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生产负责人的培训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对《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同时要求各茶叶企业要加强学习,树立品牌形象,在恢复生产前要对生产环境进行清理,设施设备要及时进行维护,严格产品出厂检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面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开展市场检查时该局主要对全县茶品生产加工设施、设备、加工流程和市场销售的各类茶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专项检查。
经查,上述企业在生产加工环节主要存在茶叶生产企业生产期间车间卫生未及时打扫;生产车间消防通道(大门)、窗户随意打开,“三防措施”不到位;未及时制定本年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及开展培训等问题。执法人员对存在的以上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对1家茶叶生产企业因产品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而给予5000元行政处罚,收缴1户经营户销售的无标签的茶叶产品共计2.6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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