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求,到2015年底,争取形成10家左右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前10家国产品牌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达到65%;到2018年底,争取形成3—5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前10家国产品牌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超过80%。
此次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有五项工作重点和任务。一是完善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二是严格企业生产资质管理,三是采取多种方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四是规范企业兼并重组行为,五是支持兼并重组企业奶源基地建设。
为保障上述工作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六项政策措施。一是简化审批手续。强化部门联动,推行并联式审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生产许可、工商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从简限时办理。
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从事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条件的重组业务所取得的收益或资产评估增值,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待遇;涉及的契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予以减征或免征。企业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不予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
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中央财政安排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予以适当支持。淘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落后产能,可享受现行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政策。利用现有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资金渠道,调整使用范围,帮助兼并重组企业安置职工、转型转产。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五是发挥资本市场作用。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
六是落实土地管理政策。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涉及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