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发展,极大的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世界,也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比如说在你忙的没空买饭时,可在网上订餐,但是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没有保证,特别是一些“家庭厨房外卖”,不再法律规范内。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近日在谈到“家庭厨房外卖”时表示,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不支持这种网络订餐方式。同时,他透露下周《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将出台,加大对网络餐饮食品销售的查处力度。
在谈到网络家庭厨房这种新型的餐饮方式时,滕佳材表示,现在网上订餐发展得特别快,尤其是现在都是年轻人在紧张工作,有这种平台方便他们的生活。但网上订餐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风险。他表示,对于网上家庭厨房,他个人是不支持的,甚至是反对的。他说,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如果经营行为以后纳入法规,在监管范围之内,可以发展。同时,消费者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对于第三方平台提供的网络餐饮服务,滕佳材表示,规定第三方平台的法律责任、主体责任,像开大型超市一样,给消费者提供服务,必须有相应服务的管理责任、必须有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不管是卖食品的,还是提供餐饮服务的,到你这里来,要对它的资质进行审查。对它提供的相关信息,负有审查的义务,这样才能保证它的合法性。同时我们监管部门对于查处、管辖的权限也要做出明确规定,以利于消费者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能够找到部门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此外,滕佳材透露,下周《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将出台,将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在网上公示饭店的名称还有食材,同时网上的店名必须跟合法部门颁发的证件名字一致,商家的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要进行公布。另外,针对送餐环节,要求送餐人员的身体一定要健康,不能有传染性疾病,网络订餐记录必须要在线上保存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