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食品管理特别法实行新政策,政策涉及韩国进口食品的管理和规范,对口岸检查有着统一的法律,此次新政策的实施对宁夏的一些企业有着一定的影响,宁夏企业需要关注法规的规定以免收到影响。
据了解,此次《特别法》的实施强化了对输韩食品的全过程管理、入境口岸查验以及食品入境后的追溯管理。在进口前阶段实施事先预防性安全管理,将指定 “海外食品卫生评价机关”或派考察团对输韩食品贸易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有输韩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企业注册的有效期为两年。如果拒绝现场考察或者现场考察发现进口食品有可能发生危害时,韩国可以实施暂停进口措施。
在通关环节实施差别化管理,对进口产品按照风险等级、过往检出危害物质的记录、国外食品安全信息等进行分级,按照一般、注意、集中等三类方式进行管理,提高通关、检测效率。重点管理危害风险高的进口食品和进口商。同时为了从根源上阻止有危害可能性的海外直购食品流入韩国,对通过网络从海外直购食品行业要求进行营业登记,以便确认到危害物等风险情报时进行精密检查,以此杜绝安全管理死角的存在。
在市场流通管理环节扩大进口食品的追溯管理,将目前只适用于健康功能食品的流通履历追溯管理制度扩大到畜产品,同时对健康功能食品及畜产品适用检查命令制度和教育命令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中国是韩国的第二大食品农产品贸易伙伴,韩国近30%的进口农产品食品来自中国。经宁夏检验检疫局统计,2015年1月-2016年6月底,宁夏输韩食品农产品287批次、货重6317.11吨,货值1166.03万美元。产品主要以宁夏特色食品农产品为主,如枸杞及其制品、脱水蔬菜、饲料添加剂等。
此次《特别法》的实施,将对中韩两国食品农产品贸易带来极大影响。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农药残留新标准也将发生较大变化,提高了对韩出口门槛、增加输韩产品检测成本和接受检查的费用等。在此,宁夏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食品企业,要密切关注《特别法》配套细则的相关内容和具体要求,尽快了解掌握的法律和标准,适应新法规带来的变化,做好应对之策,避免由《特别法》实施而产生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