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卫舌尖上的安全,靠的不仅仅是政府的力量,更多的是群众的监督、举报。为鼓励广大市民对身边的不正规食品加工厂进行举报,新修订的《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可获六十万元奖金。
不止成都,去年以来,我省资阳、遂宁、阿坝等10多个市州都相继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或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部分地区已将有奖举报奖励金额单笔上限提高至30万元。而在省级层面,《四川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已出炉,预计将会很快正式施行。面对这一大波有奖举报巨款来袭,您动心了吗?
案例:
举报3.8元“牛肉粒”获得奖励4350元
“在北门口购物中心购买的牛肉粒过期了不说还生蛆,而且还有很多虫屎。”日前,资阳一网友在网上发帖,称安岳县城北门口购物中心公然销售过期、劣质食品。
接到举报后,安岳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在该购物中心干杂区待售的“缘航组合牛肉粒”中发现有白色异物。经查,该牛肉粒 生 产 日 期 标 注 为“20160306”,保质期为“25度以下,十个月”。由于该购物中心不按产品外包装标签说明要求进行贮藏,导致食品虽在保质期内,但仍出现变质生虫。
由于该购物中心为累犯,执法人员向安岳北门口购物中心开出了 “没收扣押0.47kg缘航组合牛肉粒;没收违法所得3.80元;处罚款75000.00元”的罚单。按照资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安岳县食药监局对投诉人兑现举报奖励4350元。
新规:
从10万元到60万元您有没有动心
日前新修订的《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实施,再度刷新了我省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单笔上限。记者梳理我省各市州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办法发现,大多数对单笔奖励为10万元,泸州等几个市州标准为30万元,而60万元的仅有成都。
刚刚过了征求意见期的《四川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中透露,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的,奖励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后再追加奖金金额的10%。每起案件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在举报过程中,时间期限很重要。征求意见稿要求举报人应当自被告知申请奖励权利之日起60日内,向举报奖励实施部门申请奖励,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可以给予奖励。
释疑:
保密很给力举报不怕隐私泄露
此前,记者曾对有奖举报进行过一次调查,发现不少地方都存在着“有效举报太少、奖金发不出去”的尴尬,巴中市曾出现一年发不出几笔的窘境。去年,成都市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案件共有836件,发放奖金79.61万元,未领奖的也高达232件,占到近3成。
有奖为何会主动放弃不来领了?“估计是举报人害怕隐私泄露,遭到报复。”巴中市稽查支队负责人冯高友透露,实际上,该市在有奖举报上非常注重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如果举报者不方便露面可以委托他人代领,只需提供举报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便可。”而成都市新修订后的奖励办法更是明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此外,针对两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金额奖励,要求各级食药监安全管理部门对举报档案进行封存保管。案件影响较大、货值较大的举报者,由投诉举报中心的负责人与分管领导两个人专门负责,其他人员基本不可能看到举报人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