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食药监局针对食品摊贩实行了新的管理规定,对食品摊贩实行了六统一管理,规范食品摊贩经营。
根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食品摊贩经营须划定区域、限定时间。西安市食药监局要求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公示信息,即统一在明显位置悬挂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公示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统一工作衣帽,即从业人员统一着浅色工作衣帽,穿戴清洁,保持个人卫生良好;统一洁净餐具,即统一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一次性餐饮具或洁净的消毒餐饮具;统一查验记录,即统一建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统一垃圾容器,即统一设置密闭食品垃圾回收容器;统一建立档案,即食品摊群点开办方统一建立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
西安市食药监局要求,在城市管理部门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前,食药监部门应及时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掌握食品摊贩登记备案信息,加强对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食品摊贩经营的食品实施快检抽检,并在经营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快检结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未经登记的食品摊贩,及时抄告当地城市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