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落实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食品药品安全”中心任务,坚持深化改革,推进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法手段,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全省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健全完善食药监管体系
江苏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之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健康江苏建设等范畴统一规划和部署。截至目前,13个设区市全部组建独立设置的食品药品监管局,97个县(市、区)全部“三合一”组建市场监管局;按乡镇或区域设立918个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其中包括一些食品药品产业较发达的地区参照建制县的模式,在级或省级开发区专门设置了监管机构。从省到市、县直至乡镇基层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基本建成。
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省政府每年与各市政府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食品安全重点指标予以量化,督促各地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能,齐心协力严把食品安全的每一道关口。推动市县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特别是抓好乡镇一级食安办建设,与乡镇街道派出机构一起筑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网底。
大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投入1800万元专项资金为所有县(市、区)装备了食品快检设备,为基层监管部门落实监督抽检职责提供支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化队伍建设,针对机构改革后基层监管人员结构变化较大的实际,将2015、2016年作为“监管培训年”,把“为每个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培训至少2-3名食品安全监管骨干”列入今年省政府重点任务,大规模开展面向一线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
规范食品药品日常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三分监管”,上半年全省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02万家次,发现问题5918个,问题整改率达;推广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公示栏制度,提高企业自律和社会化监督水平。联合省农委、海洋渔业局等部门出台《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工作的意见》,明确职责边界,搞好监管衔接,推广使用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和产地证明,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累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30.4万家次,完成整改1.69万家。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目前累计加入系统的食品生产企业已达776家,其中48家乳制品企业实现全覆盖。
监督抽检更重实效
提请省政府将食品抽检3批次/千人指标纳入“八项工程”监测指标和对地方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科学制定实施监督抽检计划,重点针对风险程度高、社会关注度高、日常消费量大和监管中问题突出的品种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不断提高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强化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的核查处置工作队伍,严格落实不合格或问题食品信息互通、核查处置结果通报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核查处置工作的效能。加大监督抽检及核查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级监管部门官方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信息。
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南京、南通被列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73个县(市、区)被列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单位。年底前将组织不少于30%的参创县(市、区)参加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考核评价。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累计已聘请协管员2100多名、信息员2万多名,监管触角延伸到行政村和社区,打通保障食品安全的“一公里”。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并在无锡、常州等市进行试点工作。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同时充分发挥12331咨询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