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12月12日制定并印发《2016年度食品安全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其中包含基础标准、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等共91项标准,同时也涉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仪器分析方法。
2016年,我国陆续出台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截至今年6月,卫计委共发布683项食品安全标准,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新的整合标准已全部通过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将有效解决以往食品标准间矛盾、交叉、重复等问题。随即,又确定整合415项食品安全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健康,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利用3年时间牵头完成了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的任务。食品标准清理涵盖以往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食品卫生等标准。除将千余项农兽药残留相关标准移交农业部门清理外,经研究论证,提出其余3000余项标准继续有效、废止或修订、整合为食品安全标准等清理意见,确定整合415项食品安全标准。据了解,当前卫计委正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为契机,拟定食品安全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
近年来,食品安全进入了“高敏感期”“高关注期”。一方面,各种新的食品化学污染物和致病微生物不断出现,带给食品安全标准设定、评估监管以重大挑战;另一方面,民众生活水平提高,强化了人们对食品风险的防范意识,这给食品监管部门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标准的制定是位的。标准能否及时跟上社会节奏和需求,体现的是基础性功能。不过,目前食品标准门类繁多,既有跨部门之间的冲突,也有不同地域之间的矛盾。
监管力量薄弱和风险意识不足,是乡村地区更容易成为食品安全高发区域的两大原因。逐步统一标准之后,力量延伸到基层极为重要。但在自上而下强化监管的同时,让普通公众拥有简单便捷的渠道反馈风险事件,也十分重要。因此,除了专业化的监测网络,保证民众通过媒体、政府热线和代表委员渠道反映问题,也应当揉进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去。只有在“上下夹击”中,食品安全的风险与隐患才能被彻底扫除。
在相继出台百余项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之后,第二批标准将与今年7月已经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共筑食品安全长城,护卫百姓食品安全。
有关方面提示,与之相关的分析仪器企业应及时跟进政策法规,调整战略措施,积极应对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