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小年,马上是春节了。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为切实保障全市消费者饮食安全,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1月18日,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风险提示。
消费者
1、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后应当及时冷藏。
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2、家庭烹制食物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外出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餐饮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餐。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4、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有相关标识的食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查看食品的包装、标签,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营养标签等,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同时,特别提示我市消费者不要购买感官异常、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食品。如发现可疑食品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5、消费者在外餐时如出现恶心、呕吐、发烧等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医,保存好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
1、严把原料关,做好过程控制。食品生产者应当严格把住原辅料进货关,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和自查。
2、餐饮单位要特别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