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了春节食品专项抽检,发现6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被责令下架、召回。
此次专项抽检共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糕点、糖果制品、水果制品、酒类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1类食品13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食药监总局通告,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北京物美流通技术有限公司华天店销售的标称北京京味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天津市柳园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菌落总数检出值比标准规定高13倍。
哈尔滨市道外区阿利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阿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情人梅,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比标准规定高1。2倍。
广西贵港市华隆超市有限公司荷花店销售的标称香港普天国际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监制、玉林市盛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普天金标生抽腊肠,胭脂红、日落黄被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北京金源润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大寨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寨黄金饼(原味)和大寨黄金饼(葱香味),过氧化值检出值比标准规定分别高出44%和2倍。
北京蓝志博洋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安徽金满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酒(十年原浆),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被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