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期间,相信卖粽子的朋友已经刷爆你的朋友圈,大打“手工”“私房”的噱头,但消费者请注意,这些私家粽可能是“无证产品”,食品安全方面存在没有保障的风险。
《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微信朋友圈卖私房粽子可能违反了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
细则第二条规定,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细则对自制食品的售卖也有明确的约束条款——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热食、冷食、生食、糕点、自制饮品等)以及散装熟食销售。此外,申请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并提供网店地址、网店截图。自制粽子属于食品制售项目,应该具有实体店且取得食品销售许可才能通过互联网销售。
食药监执法人员也表示,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经营者必须提交相关证照才能在平台上经营。但微信朋友圈比较私密化,监管方面存在困难,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且注意索证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