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民众关注的话题。8月25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领导、执法一线代表及专家学者,共同参与了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与案例研讨会,探讨如何防范地沟油、毒豆芽等爬上百姓餐桌。
严打之下,食药安全犯罪为何屡禁不止
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介绍,今年以来,各地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因地制宜,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深化年活动,已侦破各类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1万余起。
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过程中,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前期集中打击的瘦肉精、病死肉、种养殖环节滥用药物等重点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根治,反弹苗头明显。 华敬锋说。
同时,华敬锋表示,新情况、新问题也在不断出现。比如近期曝光的上海福喜公司事件,反映出食品加工行业使用过期、变质原料问题突出。
据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厅长李勇介绍,2013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理审结生产销售不合格、标准不合格、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082件,判决生效人数2647人,同比增长188%和175%.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实刑及以上刑罚同比增长了187%.
近几年来,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相继出现了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地沟油、毒胶囊、塑化剂酒、毒豆芽等一批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 李勇表示,这暴露出我国社会管理中的短板,也折射出当下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风险高发、信任危机的严峻形势。
李勇说,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出现的新情况也是花样百出。隐蔽性、分散性、流动性的特点,使得这类案件查处难、取证难、数额认定难,从而影响了法律效果。同时,在执法层面上,也存在一些制约打击效果和打击力度的瓶颈。
一是执法办案标准尚不统一。李勇说,由于法律法规的原则性和滞后性,随着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手段、方式、工具不断翻新,不同执法部门之间,对新类型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不大统一,这导致了出现所谓的同案不同判或者量刑不均衡现象。
在证据收集方面,李勇指出,也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依法搜集的物证、书证、电子证据等,可以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但行政机关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证据收集不够全面、不够规范的情况时有出现,尤其是检查报告、专家意见、鉴定意见,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往往达不到刑事案件的标准和要求,制约了打击力度。李勇说。
李勇还强调,协作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食品药品犯罪具有向跨地域、上下游产业一条龙方向发展的趋势。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合作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完善,地方保护、各自为政的现象较为普遍,只有建立和完善各地区、各部门的高度协调机制,才能形成打击合力。
此外,打击不平衡也是较为突出的现象。现实中,打击销售终端的小商小贩的下游犯罪偏多,打击生产商、批发商、供应商的上游犯罪偏少,甚至出现了生产者不构成犯罪,销售者构成犯罪的现象。李勇说。
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深刻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存在,有诸多深层次原因。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有关负责人霍亚鹏说,我国是世界上的食品和药品生产、消费大国,但产业的规模化、组织化、集中化程度还不高,现行监管体制、法规标准、检验检测体系等还不尽完善,监管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客观上给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
华敬锋说,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问题,既要加强行政监管,又要强化刑事打击。他表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如何有效衔接,行政执法证据如何有效转换为刑事诉讼证据,是行政执法工作绕不过去的门槛。
监管领域渎职犯罪严重
此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也呈现出涉及罪名多、涉及面广的特点。
从近年来查处的相关案件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涉及罪名较多。霍亚鹏说,除食品监管渎职罪外,依据不同的犯罪主体和行为、结果,还可能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等。
从发案部门和发案环节看,涉及面也较广。工商、质检、畜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都有涉及。 霍亚鹏说。
李勇提到,要突出打击重点,包括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在监督、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导致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
李勇说,要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对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罪行极其严重,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该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保护舌尖上的安全,根本出路在于推动社会共治
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张彦珍认为,只有实现社会共同治理,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才可能逐步改观。
张彦珍说,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一是需要生产企业承担责任;二是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三是需要司法活动与行政执法密切配合;四是需要媒体有效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培育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法制环境。
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根本出路在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共治。 张彦珍强调,法制是食品药品安全的根本保障,科学完备的食品药品安全立法,严格到位的行政执法,公正公开的司法审判和执行,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的观念和行为,对于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依然突出,监管任重道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总监郭文奇说。
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更多地从前期针对突出问题的亡羊补牢,转到提早发现隐患风险、提早查处的未雨绸缪上。 华敬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