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400万元;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罚金100万元。”
9月11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广安建市以来涉案金额、影响最广的危害食品安全案。
被告人莫三平、伍正会系再婚夫妻,莫安安系莫三平之子。2011年4月,莫三平、伍正会投资成立了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莫三平、伍正会分别持股51%、49%,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肉食品加工。
恒宏公司成立后,莫三平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原材料采购;伍正会负责财务管理、生产技术、产品销售等事项;莫安安负责配料采购以及送货。
自2011年8月开始,为牟取巨额利润,莫三平代表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以远低于市场平均价格购买病死猪肉、狐狸肉、母猪肉共计388吨;伍正会以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的名义安排公司员工将其中的357吨生产成肉干,并将该肉干以“牛肉干”的名义按每吨48000元、520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成都金太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金额高达523万余元。
同时,自2011年7月起,在与刘兴涛、陈章萍、刘静、周开建、伍正纯等60余人无真实牛肉交易的情况下,莫三平、伍正会采取虚构采购牛肉652吨的事实,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546张,票面金额达1333万余元,抵扣税款173万余元。
根据莫三平、伍正会指认的存货地点,公安机关从广安市心动食品厂李定光冷藏库以及4号冷藏库内查获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尚未生产的冻肉9087公斤、生产完成尚未销售的肉干440公斤。经四川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这批冻肉中含猪源性等成分。随后,公安机关又从广安市广安区方坪乡五方村生育文化大院内门市内查获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已经生产完成尚未销售的肉干11010公斤。经四川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这批肉干中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不符合要求;肉干中含牛源性、猪源性、鸡源性、鸭源性成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将病死猪肉、母猪肉、狐狸肉等非牛肉生产的肉干以“牛肉干”的名义销售给成都金太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金额高达52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对实际控制和经营管理该公司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莫三平、伍正会和直接负责的莫安安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虚构采购牛肉事实,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17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莫三平、伍正会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判处被告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罚金500万元;判处被告人莫三平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被告人伍正会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被告人莫安安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