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农林畜牧局副局长鲁勇、三原县商务局副局长郝平吉及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办主任赵建设等三人,因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致使有害猪肉流入市场,被三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侦查,日前已移送起诉。
2013年1月31日、2013年2月5日,生猪销售人员王平军(已判刑)将注射有沙丁胺醇(瘦肉精)的生猪通过罗宏义(动检人员、已判刑)、张奎华(渠岸定点屠宰场场长、已判刑)在三原县渠岸定点屠宰场宰杀。两人在检疫检验时发现王平军宰杀的生猪含有瘦肉精,但徇私情为其办理了生猪检疫检验的三章两证,致使含有瘦肉精的部分猪肉流入市场。
2013年5月3日,该案侦破后,公安部将此案件列为督办案件并移交人民检察院。随后,人民检察院又逐级将该案转至三原县检察院办理。今年1月14日,三原县对其监管部门是否涉嫌职务犯罪进行初查后,决定对鲁勇、郝平吉、赵建设三人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侦查。3月11日,三人因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被三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