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而且需要加强整治的,因此有关部门不断改善,但是没有更好的解决。4月9日,南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整治食品小作坊的通告,自5月1日起,未取得《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仍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的,依法从重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4类食品:乳制品、饮料(含饮用水)、调和食用油、配制的酱油、配制的食醋、用酒精勾兑的白酒、预包装肉制品、罐头制品、果冻等高风险食品;婴幼儿、病人、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5月1日前,各县区相关部门必须完成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的清查建档和登记工作。落实属地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持续整治规范小作坊生产行为。对辖区内长期存在无证食品小作坊而未及时查处的,严肃追究监管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鼓励社会各界对无证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