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7 日下午 2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全体监事会均亲自出席会议。 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7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已经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250 人调整为 243 人,股票期权总量由 397.35 万股调整为 383.9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358.35 万股调整为 344.90 万股(预留股份不做调整)。
2、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2014年3月7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2014年3月7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的《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首次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调整后)》同时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