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四川省南充市食药监局通报办结9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并对一位女士 举报的问题奶粉线索奖励10万元,但涉案奶粉品牌却以"某奶粉"替代,并未公布问题奶粉的详细信息。1月11日,该局副调研员杜正国接受采访时表示,查处 的企业已经作出整改,曝光企业名称"会影响企业发展","对企业打击是致命的"。事实上,早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多部门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 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 公布"。
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已成了国民不能言说的隐痛。从早年安徽蚌埠的大头婴儿奶粉到肆虐全国的河北三鹿奶粉,以及此后的一系列质量事故,让百姓心怀恐惧,战战兢兢,"想说爱你不容易"。由于中国粉奶严重的信用危机,在这个奶粉需求世界的大国,国产奶销售锐减,奶牛专业户有奶卖不出,而进口奶粉销量却一路飙升。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事关重大,直接影响着孩子们的生命健康。因此,国办通知要求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食品安全法》第72条也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这种公开,正是为了尊重生命,保障公众知情监督的权利。
长期关注食品安全的南京公益组织"天下公" 创始人于方强认为,在食品安全面前,没有商业秘密和秘密,因为任何秘密都比不上人的健康重要。更何况在四川南充的案件中有关超市和奶粉商家的信息并非 商业秘密,官方何以也拒绝公开?有关官员认为,曝光企业名称"会影响企业发展",为何不怕隐瞒企业名称会危及婴幼儿的健康?如此拒绝公开,置公民的知情 权于何地?
没错,一旦公开企业名称,"对企业打击是致命的"。但不能不指出,这正是他们懈怠质量管理,漠视消费者生命健康理当付出的成本。事实上,也唯有让这些企业有生有死,才能促使其对法律法规有敬畏之心,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有敬畏之 心,才会朝乾夕惕,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以利于杜绝类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众的知情监督和选择权,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企业发展难得的正能量。如果缺乏信息公开,一味为问题企业"讳",只做"内部处理",其结果不仅很难起到警示作用,反倒会让问题企业心存侥幸,不能记取教训,陷在错误的泥潭里不能自拔。这看似保护了企业,反倒害了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