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食药监总局审议通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八大类”食品成为重点抽检对象,包括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等。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称,《办法》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确定了执法人员可主动抽检,即抽检不受时间、地点、数量等方式限制,只要执法人员怀疑该食品可能存在问题,可以随时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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