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决定,对批准建设的自治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自治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自治区有关部门在资金、项目、平台、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介绍,示范区建设坚持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主攻方向,突出资源要素集聚和发展模式创新,建设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加快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通过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着力打造农业高新技术展示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先行区,为全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自治区政府要求,示范区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符合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总体要求,具有废弃物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等设施,能够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推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统一。积极推进一二三产融合,与城市总体布局、产业特色相衔接,能够引导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智慧农业、创意农业,示范带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据了解,自治区科技厅负责指导示范区建设,对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建立示范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示范区建设提供考察指导、规划论证等咨询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示范区建设绩效评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