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按照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进度,凡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办理。
《食品生产许可证》具体办理流程为:申请人提出许可申请后,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受理后食药监局组织审查员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合格后经审批同意,便可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在取得许可证后,企业应根据生产许可检验的需要组织试产产品,并在三个月内提出生产许可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企业凭《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和副页组织生产销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只有市食药监局有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资质,由于我市的许多食品生产企业都在各县区,距中心城区较远,为减少往返时间,建议企业提交申请之前,先与市食药监局取得联系,食药监局窗口联系电话为2798202、2798718,工作人员可以提供申报材料电子模版,方便企业制作申报材料。另一方面,为支持企业发展,企业在办理许可证之前,应企业要求,食药监部门可以派出专家无偿上门提供现场指导,帮助企业进行一次自查,看看有无影响许可的重大问题,以利于企业快速取得生产许可。为支持企业早日投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缩短了审批时限。经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协商,食药监部门把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时限由法定60日缩短为16个工作日,对于有特殊情况的,还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