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属于什么食品种类,根据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条例,辣条正式划为“调味面制品”,自此持续了多年的辣条“南北之争”终画上句号。
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辣条多年来一直执行各不相同的地方标准。比如,河南将辣条归入了调味面制食品,执行的是一套标准;而在湖南,辣条则被划入了挤压糕点类食品,执行的是另一套标准。因为分别属于不同的食品品类,辣条在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也有着不同的限制。
辣条
2018年8月30日,湖北省发布的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中,包括卫龙、谢博士、小鹏食品、香铛铛、钟芹辉等在内的多款辣条被检出不合格。而卫龙小面筋不合格的原因,是因为查出使用了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这两种食品防腐剂。不过,针对公告,卫龙立刻回应,公司是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生产的辣条,根据河南省执行的地方标准,卫龙生产的辣条均符合相关要求。显然,受到辣条标准“南北之争”的影响,很多辣条企业并不认为在异地上了黑榜的“问题辣条”存在不合格的地方。
而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告,正式将“辣条”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公告还明确提出,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
将辣条划入调味面制品后,也意味着,辣条生产企业将不得再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这两种防腐剂。此外,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甜蜜素,由于摄入过量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对于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为明显,因此甜蜜素的使用量限定为1.6(g/kg)。
将辣条划入调味面制品后
同时,考虑到人们的饮食健康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特意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公告指出,生产企业要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相关要求,改进生产工艺,改善产品配方,制定食品企业标准,降低调味面制品中盐、脂肪、糖含量,提升产品营养健康水平。各地教育、卫生、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健康饮食习惯。
此外,在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方面,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调味面制品企业的生产许可,加强生产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检查和产品抽样检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