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曝光报道了胜佳超市人民中路分店售卖“早产”面包(详见《广州日报》4月4日A13版面包生产日期居然是明天?!)引起了社会公众的热议和政府部门的关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接到有关投诉时表示,胜佳超市和面包生产厂家广州聚楚庭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将进一步调查处理。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也书面发函承认问题所在,并已辞退相关责任人,同时事件向消费者道歉。
市民:生产日期都造假
市民陈小姐向广州日报反映,4月2日她在人民中路的胜佳超市买到一袋咸方包,但包装袋上面的生产日期赫然写着“4月3日”。记者4月3日来到该超市,该批次面包依然在售。
该店主管负责人对记者承认确实有顾客买到“早产面包”一事,他解释称“是厂家印错了生产日期”,并表示消费者如果觉得有问题,可以退货。不过,该负责人没有否认之前都是“预售”第二天的面包,面包都是在所标注的“生产日期”的前一日到店。
事件被广州日报曝光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公众的热议和关注。有市民表示也曾在该超市买到“早产”面包,更有一名自称是胜佳超市内部员工的人士致电本报报料热线称,销售“早产”面包的现象很早存在,“面包提早到货,但生产日期却是第二天的”,“有时候面包晚上到货,在第二天开店时再卖,而这时日期没有问题了。”
超市:向消费者道歉
胜佳超市方面于4月4日也书面回应了事件,承认了问题所在,“我们事件向消费者道歉,接受传媒和消费者继续监督。”
胜佳超市表示,已立即要求所有分店工作人员对“聚楚庭”牌面包进行全部检查,并实行全部下架,退回生产厂家处理。胜佳超市称,已成立调查小组对生产厂商发生早产商品进行调查,督促其改进工作制度流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不过,胜佳超市方面未有表示会暂停进货“聚楚庭”牌面包,也没有暂停与广州聚楚庭食品有限公司的合作。
对于为何早产面包能出现在超市货架上销售,胜佳超市方面并未详细解释,仅表示“初步确定是人民中分店收货员工,没按公司收货验收流程执行导致,我司已对该收货员进行辞退处理。”“我们已经成立商品进场制度检查小组,检查监督公司商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胜佳超市负责人说。
食安委员:应追责处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东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在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表示,这次胜佳超市销售“早产”面包事件,生产厂家已经违反《食品安全法》当中的如实记录生产日期信息的规定,而超市方面也存在进货把关不严、销售不合格产品的问题。
这位委员表示,之所以出现“早产”食品,是因为商家的逐利心态所致,“食品保存周期短,而商家为了做到‘新鲜上市’的假象和延长销售周期,于是将‘生产日期’延后打印在包装袋上,这样已经构成欺骗消费者、制造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理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追责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