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安全,鼓励市民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去年本市共落实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奖举报1396件,同比增加78%,奖励金额74.6万元,同比增加88.9%。(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启动会透露,今年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并将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建立隐名举报奖励制度。
来自市食安办的信息显示,去年本市完善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置程序,重点建立统一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办理机制,切实提高办结质量、缩短办结时间。去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接到食品类投诉、举报和咨询79891件,同比增加17.1%,按时答复率,年内办结率97.5%,投诉举报案件查实率68.4%。同时,对举报的相关案件线索信息开展调查核实,特别是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市食药监局已发文明确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办理或督办,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情况。其中,重要投诉举报由市食安办或市食药监局挂牌督办,去年市食安办共发出督办单685件,均按时办结。
去年,本市特别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机制,落实“有奖举报”案件数量和金额分别上涨了78%和88.9%。如此高的增幅,投诉举报热线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的提升,功不可没——推进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升级,推动电子化办理流程,开发专业性更为强大的数据分析软件系统,强化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各类监管信息的综合运用,提高数据分析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公众参与食品安全举报的积极性。
今年,本市保障食品安全要达到的目标是: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5%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6/10万以下;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今年,本市还将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适度扩大奖励范围,建立隐名举报奖励制度,继续发挥行业协会规范行业自律和专家委员会政策技术咨询的作用,营造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形成政府、企业、社会、消费者“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