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学习《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7月18日-21日组织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自治区重点监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共同召开了“内蒙古食品生产经营重点企业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培训座谈会”。
会上,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食药安办主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玺如何在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发表了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及自治区有关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区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结合食品安全法修订、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如何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构建最严格的全程监管、促进社会共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并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衔接,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强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民事责任追究,促进科学监管等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部分生产经营 企业结合自身企业特点,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食品安全全过程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
,自治区食药局副局长张永强做了总结性发言。他指出: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持续发展、保障安全”的原则,突出“三重一大一小”的监管重点,主动适应新常态;以问题导向为统领,强化法治为保障,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探索新型监管模式,把握法规出台契机,完善食品监管工作,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此次培训座谈会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启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使用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平台,在本次培训中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采取了网络视频课件的形式,并开启利用互联网在线教育的先进技术,快速有效的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监管行政执法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这种在线培训方式将有效解决学习时间、场地、师资不足、需脱产等传统企业培训所面临的问题,并实现培训数据可查询,监管主体对象信息可追溯的技术体系,全面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构建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