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即日起,市民举报食品药品相关违法行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获得30万元奖励。市民可以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或向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31个成员单位进行举报。
根据《办法》,凡是在2013年11月1日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履职以来所接到的举报行为,都将按照新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今后市民只要通过相应职能部门对外公布的举报电话、传真信件或上门举报等方式,可认定为向职能部门提供了线索。具体举报奖励办法,将在市食药监局官网挂出。
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消除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可以给予举报人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根据规定,货值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违法案件,奖不超过10万元;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或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300元至1000元的奖励。匿名举报人也可以作为举报奖励对象。匿名举报人在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经相关部门核对有关举报信息后申领奖金。
北京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办法》不同等级的奖励金额占货值的比例较以前整体提升了一个百分点。并且将简化奖金申领流程,让公众真正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来。
>>六项条件
违法案件发生于本市行政区域内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
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相关部门掌握
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
举报的案件有处理结果
举报案件的违法行为属于可能导致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