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方舟子针对林志颖旗下公司推销的胶原蛋白饮料而对林志颖进行“打假”,一时间令舆论哗然。前日下午17时17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林志颖公司销售的“爱碧丽”饮料本身无害,“但普通食品不应宣传美容功效”。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上海食药监”原文如下:“林志颖卖‘爱碧丽’,方舟子打假,大家很关注,@我们的也很多。经现场检查,位于上海松江、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与‘爱碧丽’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爱碧丽’系列中的胶原蛋白饮料,都是它生产的普通食品。产品本身无害,但普通食品不应宣传美容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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