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从阳春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通过“两法衔接”机制联动,捣毁了一个地下饮料作坊,现场查获已经生产出来但尚未售出的维生素功能饮料4026件,共96624支,货值104676元。该院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李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于2014年年底以20余万元的价格买下一套生产机器,购入一批原材料和易拉罐,聘请数名工人并设立饮料生产窝点。为了躲避司法机关追查,陈某将生产窝点隐匿于岗美镇那旦村委会的一处偏远果园内,冒用湖北省某合法厂家的生产编号,制造合法生产的假象。
7月3日晚,阳春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机制联动,将涉案的地下饮料作坊一举捣毁,并当场抓获生产窝点负责人陈某以及司机李某,现场查获已经生产出来但尚未售出的第三批维生素功能饮料4026件,货值104676元。
经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检验,该地下作坊生产的成品饮料均为不合格产品。且涉案饮料使用 “两牛相顶”图案作为标识,其瓶身规格、颜色、字样均与正宗红牛包装相似,与正宗红牛几可乱真,属典型的山寨产品。